本文摘要:信用卡管理办法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,各发卡银行负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工作。 第七条经营信用...
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,各发卡银行负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工作。 第七条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,应根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,制订信用卡业务章程,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。
〖One〗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,保障银行资金安全,有效控制信用卡业务风险,维护银行、特约商户、持卡人的合法权益,本办法根据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、《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制定。
〖Two〗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,各发卡银行负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工作。 第七条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,应根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,制订信用卡业务章程,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。
〖Three〗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,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政策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客户权益保护:商业银行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有关信息安全,未经客户授权,有关资料不得用于本公司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。
〖Four〗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,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,促进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。具体要点如下:制定依据:该办法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制定。
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十条规定,在特殊情况下,如果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的还款能力,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,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,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。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。
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十条规定如下: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:在特殊情况下,如果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了持卡人的还款能力,并且持卡人仍然有还款的意愿,那么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进行平等的协商,以达成个性化的分期还款协议。协议期限: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。
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第70条为信用卡持卡人在特殊情况下提供了个性化分期还款的可能性。 当持卡人确认其信用卡欠款超出还款能力,同时表达出还款意愿时,发卡银行可以与之协商,制定个性化分期还款计划。